我校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构建高校与企业合作、国内与国际合作的开放式培养体系,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能力强的工程博士。
二、培养目标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领域内工程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和组织者,使其能够综合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践中的复杂问题,成为高层次技术与管理的复合型领军人才。
三、招生对象
工程博士招收对象为目前已在“先进制造”或“电子与信息”领域、具有丰富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工程技术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持或参与“先进制造”、“电子与信息”领域国家重大专项研究与开发的、优秀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员;
②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在同行业领域内具有良好声望、取得较高成就;
③获得学士学位、具有十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已达到硕士同等学力、特别优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④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英语基础。
四、招生方式
全年接受报名。
招生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方式的申请审核制。申请者须由所在企业作为单位推荐,同时有两位以上本行业或者本领域权威专家的个人推荐;学校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招生过程分为初审、复审及录取三个阶段。
(1)初审
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供下述材料,由工程博士培养中心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报名表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影印件
(2)复审
初审合格者需提供下述材料:
?申请书(含专业特长及主要成果、学习目的、研究计划)
?单位推荐信
?专家推荐信(同领域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或教授)
招生考核小组专家首先对申请者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初步通过者继续参加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请者须向考评小组专家作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对个人研究经历、研究计划与设想做详细陈述,回答考评小组专家的提问;考评专家考核其交流表达能力、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知识及潜在发展能力,分析基础技术水平和综合项目管理能力,参考所提供的推荐信、申请书、专业领域背景和承担的重大专项等给予综合评价。
(3)录取
学校工程博士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需求、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以及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复审结果等因素确定是否录取。
五、培养方案简介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年限为4-6年。攻读学位期间完成不少于10个学分的课程学习,在学校本部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采用个性化培养、导师组指导、校企联合、国内外联合等模式进行培养。
工程博士的课程体系由专业基础、专业技术、人文社科、组织管理、通识经济管理等构成。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国际交流、讲座环节等。工程博士生在进入学习后的第四学期末,需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对所在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把握程度、所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中英文语言表达交流能力测试等。中期考核未通过者,可在一年内再申请一次中期考核,再次未通过者,可以完成博士课程学习肄业。
六、学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
七、学位授予条件
工程博士生修满课程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和其他培养环节后可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类型可以多样性,可以是完整的课题研究学位论文,也可以是以大型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其论证报告或以大型工程项目的设计为背景的技术学位论文,也可以是系列研究项目的研究报告。无论哪种形式论文,必须体现以下内容:(1)反映工程博士本人在工程实践项目中的实际贡献及创造性成果;(2)反映工程博士本人已掌握了本领域基础理论及专业技术知识;(3)反映工程博士本人具有本领域核心技术发展跟踪及创新研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4)能反映工程博士本人具有独立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