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我校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拟选派30名青年骨干教师以访问学者身份(含博士后研究)出国研修,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选派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基本申请条件,应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
2、派出前外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的规定;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申请本项目。
三、遴选程序
1、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和科研实际情况,可以选拨推荐1-3名拟出国培养人选。
2、各学院应于6月30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单位推荐意见、推荐人选的《出国报名表》(人事处资料下载栏)、985平台或211重点学科负责人书面意见等材料以及评审费(100元/人)报人事处合同培养办。
3、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4、初选通过者在7月10日-7月15日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 apply.csc.edu.cn),受理机构请选我校,确认无误后打印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准备一式两份书面材料,同时准备两份《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自动生成),一份由所在单位填写(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另一份由学校填写。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认真地做好有关青年教师出国培养选拨推荐工作。
2、2008 年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基金委将自动取消其留学资格,原则上不予办理延期手续。请各单位及时帮助、督促本单位录取人员按期派出。
3、三个附属医院的项目配套费由各医院自筹。
咨询电话:82668367
人事处
2008.6.14
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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