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校内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各院、处、直属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2007年我校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要求,我校开始2007年度校内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见研究生院招生简章。
二、 学习形式
采取不脱产形式学习,学习期间不减免工作任务。
三、 学习费用
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我校研究生院录取的我校教职工,有关费用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 有关要求
学习结束后,应服从学校安排,取得学位者须在本校服务三年后,方才允许向外流动。
凡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人员,填写“我校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一份,各单位请在4月1日前统一交人事处合同与培养办公室,人事处审查后把合格人员名单直接送研究生院。报名等其他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附件:我校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见人事处人事科资料下载)
人事处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ティンバーランド ブーツ